打造“互联网+区划地名”服务平台,实现地名数据共享

河北省民政厅积极贯彻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建设网络强国、深化“互联网+政务服务”等重大决策部署,全面落实《“互联网+区划地名”行动计划》有关部署要求,以提升区划地名管理服务体系整体效能为目标,利用信息技术研发“河北省民政厅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——河北省地名区划信息化平台”,打造面向省、市、县三级地名区划数据库以及地名标志、地名专用生僻字、地名语音、历史地名专题数据库,形成全省地名区划数据支撑体系;建立地名区划数据库更新长效机制和地名信息共享机制。从深耕“科技创新”到深思“设计先行”,率先首创地名区划的公共便民服务,为公众参与地名地址的管理、应用提供有效的渠道,让便民成为现实,提高为人民服务质量。

河北省区划地名信息化平台界面

河北省区划地名信息化平台

信息化时代的区划地名以人民群众多层次,多元化区域信息服务为出发点和落脚点,围绕建设网络强国、数字中国、智慧社会以及“互联网+民政服务”行动计划要求,是各行业数据融合、发挥作用的基础媒介。“河北省民政厅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——河北省区划地名信息化平台”建立地名区划信息公开机制,使区划地名管理服务体系整体效能进一步提升;实现跨地区、跨层级整体推进和信息资源共建共享、多方利用,让便民成为现实,提高为人民服务质量。平台建设不仅加强了区划地名信息化标准规范建设,还提升了区划地名政务管理信息化水平,用数据说话、用数据管理、用数据决策,使区划地名工作与互联网、物联网、大数据深度融合,不断向数字化、网络化发展。

一、以标准化引领地名区划规范化

河北省民政厅“互联网+区划地名”建设依照《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数据建库与管理软件设计规范》研发设计,以提升为民服务为核心,以信息化技术为支撑,规定了地址数据元的坐标系统、编码、描述、构成、分类等基本规则,建立了区划地名信息更新、维护、共享和公开长效机制以及区划地名信息标准体系,使区划地名业务管理程序更加规范、决策更加科学。初步形成上下贯通、左右衔接、资源共享、优势互补、线上线下整体联动的区划地名管理服务信息化格局,明显提升区划地名信息化水平。

二、区划地名业务信息化全覆盖

河北省民政厅通过“区划地名信息成果共享服务系统”、“区划地名信息综合应用服务系统”,实现了区划管理、地名管理、边界管理、主题成果管理、产品管理、空间分析等工作的信息化,推动实现区划地名数据长期、持续更新,确保信息完整、准确和有效,提高区划地名信息的现势性和时效性。同时,主动向社会提供权威、详实、准确的区划地名信息,合理适度地将普查成果对外公布。

三、可视化数据库管理

河北省民政厅以100余万条地名普查成果数据为基础,建设区划地名信息成果管理系统,设计行政区划库、行政区域界线库、地名库以及基础地理信息库四个数据库。所有数据从省级层面进行汇聚,直到市、县两级区划地名业务口,实现地名全要素汇聚和数据纵横贯通,形成全省范围内覆盖范围最广、数据来源最权威的地名地址数据;通过地名符号化、图属一体化、历史可溯化,连接国土部门的测绘数据、天地图技术及硬件环境,实现地名空间可视化管理和动态汇聚。

四、构建省级共享服务体系

河北省民政厅通过“区划地名信息成果共享服务系统”,构建了省级地名地址共享服务体系,在横向可为环保、公交、房产、统计等部门提供区划地名信息服务,纵向上为河北省11个地级市和1个国家级新区,168个县(市、区)等各级区划地名部门的区划地名成果应用及管理业务提供数据支撑。同时,以达到各级政府部门共用一个地名来源、各类业务数据共用一种地名表述的目标,实现地名信息共建共享、即时更新的长效机制,为地名地址数据使用部门提供标准化的地名共享服务。

五、探索智慧公共服务体系

一如既往地提升地名公共服务水平,是地名管理工作的主旨。河北省民政厅利用平台数据,设计打造“区划地名信息公众服务系统”。用户可24小时在线浏览、查询河北省、市、县三级地名普查办的成果,同时,还增加了地址方面的信息发布和信息反馈功能,把率先首创真正转化为公众获得感,为公众参与地名地址的管理、应用提供便捷、有效的渠道。

我们以建设数字政府、智慧社会为导向,立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,建立大数据驱动的区划地名信息化管理服务新模式,推进信息资源整合和深度开发,促进政务信息共享共用和业务流程协同再造,高标准打造“互联网+区划地名”,助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。